【摘 要】
:
@@2001年元月,笔者第一次到锦屏作民族调查,来之前也作了一些背景资料的了解,知道锦屏是一个以侗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是贵州的主要林区,是贵州的林业大县,从清朝开始,其人工林业就已经相当繁荣了……这些是促使我以锦屏作为我的调查点的重要原因。到锦屏之后,进一步了解到当地民间至今仍存有大量的林业契约,其数量不下于10万份,同时,通过县志办、档案馆的资料查阅,及与当地人的交谈,了解到现在锦屏的县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元月,笔者第一次到锦屏作民族调查,来之前也作了一些背景资料的了解,知道锦屏是一个以侗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是贵州的主要林区,是贵州的林业大县,从清朝开始,其人工林业就已经相当繁荣了……这些是促使我以锦屏作为我的调查点的重要原因。到锦屏之后,进一步了解到当地民间至今仍存有大量的林业契约,其数量不下于10万份,同时,通过县志办、档案馆的资料查阅,及与当地人的交谈,了解到现在锦屏的县城(王寨)、茅坪、卦治从清代开始就是有名的木材集散地,年交易额最高可达到数百万两百银,“黎郡杉木则遍及湖广及三江等省,远省来此购买……每岁可卖二三百万金。”①当时还设有木行及外地商人的会馆,文斗是锦屏有名的木材产区之一,当地老百姓至今仍保存有大量的清代林业契约……。
其他文献
死刑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故又称为极刑。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死刑这种自人类野蛮时期开始的残酷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人民的质疑,废除死刑已成为今天文明世界的共同愿望。从世界范围来看,死刑的最终废止是历史的大趋势,废除死刑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刑罚发展的最终目标,刑罚的目的不是复仇和报应,应当是教育和改造犯罪者本人和预防他人犯罪。本文从世界范围内对死刑存废观点的分析入手,在研究世界其
量刑程序问题是涉及量刑是否公正的一个重要问题。英国量刑程序充分体现了明确而复杂的特点,而且具有一些较具特色的量刑程序性规定,如量刑前报告、量刑理由的宣告等。这些制度对确保量刑的公正起到了较好的程序保障作用。反思中国量刑程序的立法规定,却仍然处于空白。从确保量刑公正的目标出发,中国应当借鉴英国的有关量刑程序制度,建立适合于自己国情的量刑程序规定。
@@自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颁布,我国刑事审判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其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在大量犯罪的审判中得以体现,尤其1983年的“严打”和2001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更看出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思想,使一批又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为什么从1983年严打开始,到八十年代后期保持严打声威,九十年代始终不懈地坚持严打不动
@@“在政治宽和的国家,爱国、知耻、畏惧责难,都是约束的力量,能够防止许多犯罪。”“在这些国家里,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犯罪,注意激励良好的风俗,多于施用刑罚。”法国杰出的思想启蒙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早在18世纪上半叶的著名论述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正确处理轻型刑事案件仍然有着深刻的启迪作用。①以有罪主义、重刑主义为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的单纯监狱改造理想的异化,需要我们探索和创新具有全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辩护权的基础所在,是否确认该权利及是否建立了保障其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程序正当,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等诉讼法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出一国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状况和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程度。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疑有着重要意义。因
@@司法鉴定人是由人民法院委托,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进行勘验、检查、分析、鉴别,并做出结论性判断的人。司法鉴定足因法律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应用于医学、生物学、化学等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公安工作中有关人身伤亡和涉及法律的各种案件中问题的特种科学。司法鉴定范畴,是指公、检、法、安全等机关为了解决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委派具有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和有特殊经验的人对
蒙古族习惯法现今没有固定的文字形式,是农牧民在其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它多是口头传授下来,为世代传承,为人们所熟知熟识,它在其特定的生存环境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规范着人们的起居生活、调节着乡里关系、维系着亲情伦理、保障着和谐的乡土秩序,重要的是对于国家法律所涉及不到的领域内起着良好的补充作用。它具有丰富的内容,包括禁忌习惯法、丧葬习惯法、家庭生活习惯法、生产习惯法、以
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特性,决定了各地区民主法治发展状况的不同,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对其民间纠纷解决新机制的探索,既有法理要求,又为实践需要。其纠纷的处理方式由于是本民族历史经验的积淀和总结,对其进行调查和思考,可望符合新机制建设的现实需要,若能使其与国家法融合,实现内升外连,对中国当代法治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必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诉讼观念是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的重要领域,以往学者均从大传统诉讼观念对比,忽略了小传统诉讼观念的比较。民间法律谚语是最能体现小传统法律文化的载体之一,对中西在历史中积淀下来的法谚进行比较分析,可以探究中西方在小传统层面诉讼观念的差异和“暗合”之处。这样可以更加立体地甄别中西法律文化的异同,同时也可为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提供有益启示。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依国家法审判的家事案件并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人们却更多认同根据民俗习惯裁判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形成社会秩序的不仅仅是国家法律,还有世代相传、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为此,我们必须认真梳理民俗习惯在司法载判中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努力为民俗习惯在司法裁判中功能的发挥提供运行保障机制,从而充分彰显民俗习惯在弥补国家法不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自觉执行司法裁判等方面的权能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