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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近4a交通事故资料进行统计,结果表明:辽宁省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由于天气原因及其造成的不良路况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0.4[%],5-8月和11、12、1月是此类交通事故的两个多发期。在各类天气现象中,因雾引起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最高(41.0[%]),雨次之(31.3[%])。在此基础上对雾、雨、雪、气温、风五种气象要素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做好高速公路气象服务,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运营决策提供有力气象保障这一问题提出了四点具体措施:1.划分各种灾害性天气的服务关键性路段和服务关键期;2.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运营气象灾害防御地方标准,切实针对不同灾害性天气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运营将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防御措施;3.在高速公路沿线布设密度适宜的自动气象监测站,建立高速公路沿线气象站监测信息接收系统,并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4.加强气象对高速公路影响机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