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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回应型特征乃是法律与生俱来的固有特性。法律的产生和自其产生以来的历史变迁,总是在基于和应对社会的秩序性需求中实现的。”①在我们这个科技和生活方式不断变迁,社会生活变化和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中,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的回应性功能,及时应对和满足社会的秩序性需求,是时代发展向法学研究、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