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互联网协同创新中创新主体与内部成员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来源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nyu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能源互联网协同创新开创了一种全方位创新组织形式,具有主体构成多元化、成果转化高效化、创新集成最优化的特点,唱响了当今时代能源领域创新发展的主旋律.协同创新体系中创新成果的归属是整个系统是否成功的关键,影响系统的稳固性,是协同创新的落脚点之一.在分析美国、德国对于创新主体与内部成员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基础上,考察中国在该制度上存在的缺憾.为完善全球能源互联网协同创新中创新主体与内部成员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提出三点建议:统一报酬与奖励标准;增加强制性法律条款,细化职务发明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劳资协商机制.
其他文献
在移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电子支付早己走入千家万户,而作为其最新形式的第三方支付更是发展迅猛、风靡全球.近几年来,中国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展现出快速、持续的发展势头,其涉及的领域范围和业务的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与中国的经济金融活动也产生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在中国支付体系中的地位也愈发地突出.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在中国尚属于新兴事物,其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尚难
专利对高科技企业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研发专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使用,为企业融得资金是科技企业走向成功成熟的标志.同时,作为企业转型的重要一环,如何将企业既有的技术资源转变为可见的经济收益进而进行衍生性融资,将是促使企业进行技术转型的重要一步.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了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执行专利融资担保业务,但因各种因素的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无法满足大多数中小科技公司的融资要求.专利信托融资则可以在企
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转化是必要的,但同时也会造成效率损失.本文以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角色的转变为视角,借助多重理论和假设,探究政府再定位的合理性和应然性,并尝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再定位的理论框架.
信息失灵导致银行对科技企业惜贷.政府为促进银行扩大对科技企业贷款,采取了一些举措,但因为不能弥补信息失灵而产生政府失灵.矫正科技贷款中的信息失灵需要政府从完善银行准入法律制度以建立有利于信息利用的竞争性银行体系,和改革财政支持方式以建设社会化的信息供给体系两方面入手.
讨论大科学时代的非物质文化法律保护,首先要确立几个重要前提,形成一些基本判断。要树立“大科学观”;确立并促成非遗的文化“大保护”与法律的“小保护”模式,也即认同“非遗”接入法律保护的适度性和有限性;辨析“非遗”法律保护的客体与具体对象;认知大科学时代非遗法律保护的路径选择。
在当前发展阶段,国防专利制度中国家的核心利益在于保密监控、国家征用,而非对于国防专利的所有;研发单位的核心利益在于对于国防专利的所有以及在此基础上获取经济收益,保密补偿居于次要地位;发明人的核心利益在于获得报酬和股权激励;建议改国防专利一律国有为研发单位所有,进而扩大研发单位自主实施的权利,前提是要保障国家的保密监控和征用实施.
英国公投脱欧结果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虽然从法律上来讲,英国尚未真正离开欧盟,英国与欧盟之间将来究竟会以怎样的模式建立关系尚有待于今后双方的谈判和博弈,但是这一结果无疑会对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在内的英国法或欧盟法带来一些不确定的影响.作为欧洲市场一体化重要一环的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特别是处于能否实施的关键时刻的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无疑也会遭受很大的冲击.本文试对此加以分析.
对于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有领域"概念目前学界通说的观点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公有领域的词源、表现形态以及判断标准的考察,将其定义为:不同类型化的公众基于特定事实非独占性地享有相应层面内的知识财产的总称,在实践中可以地域标准、时间标准和权能标准作为其认定的依据.在廓清公有领域范畴的基础上,笔者对目前公有领域保护困境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指出问题的症结在于对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所持有的偏执立场,并在文章的
3D打印技术的发展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日益凸显,尤其体现在3D打印中的著作权保护方面.本文重点对3D数字模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文章首先对3D打印数字模型在著作权法中的法律界定及保护范围予以明确,探究3D数字模型究竟属于何种作品,在此基础上深入讨论3D数字模型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并提出保护策略建议.
2007年12月29日,中国修订完成《科技进步法》,其中第20条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做了全新的制度安排,被称为中国版的"拜杜法案".它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从中国现有的立法实践来看,其仍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本文通过对美国、日本等域外法律的比较研究,从推动配套改革、完善政府介入权规定、引入权利人异议机制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