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刑法的和谐化成为一种必然要求。就刑法的运作来说,追求和谐并不具有崭新的意义,但就实质内容而言,由于赋予了其与保障人权之间关系对接的特征,在中国的刑法理论框架下,刑法的和谐化以全新的面目出现。本文介绍了和谐化刑法的基础是权利与权力关系的平衡,并指出在保障人权前提下追求刑法的和谐是刑法发展之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