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油轮成品油商品量的计量,还使用着水尺法(也称:打尺法)的传统计量方式,在港口码头接收油轮成品油的计量是以岸罐计量(也是用水尺法计量)为准,岸罐计量的精度是不高的;而现行商品贸易是以称重计量方式结算的,称重法的计量误差(静态)可以小至±0,03%左右。显而易见,对于成品油交易双方来说,使用两种不同计量方式的计量交割作为结算依据,有碍于公平公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