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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是世界性的犯罪,有保险业的地方就有保险诈骗犯罪,保险诈骗犯罪几乎同保险业本身一样古老。2000年1月4日《中国保险报》
载《面对保险欺诈,岂能无动于衷》一文称,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各类保险赔偿金额中,至少有20%被恶意保险客户骗走。从中国保监会获知,2000年全国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1595.9亿元,支付赔款305.9亿元,赔付率51.1%。那么,若以骗额占赔款和给付额10%估计,每年全国大约有30亿元人民币被骗,而若以骗赔额占赔款和给付额20%估计,每年全国大约有60亿元被骗。保险诈骗犯罪严重地破坏了国家的保险管理制度和财产所有权,为我国蓬勃发展的保险业蒙上了一层阴影。同时,犯罪分子为了实现保险诈骗犯罪,往往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对保险犯罪的预防意义重大。
笔者认为,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诈骗犯罪的控制与防范领域内替代刑罚地位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中的最基本道德规范原则为诚实信用原则,即任何人在从事商业活动或经济活动中必须诚实、不欺诈,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