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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机制在维护司法弱势群体利益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仔细检视仍然存在救助条件过于苛刻、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金额少、救助方式单一、内部配合协作不够、司法救助程序缺乏相关依据等问题。应当通过明确界定检察机关救助的对象和范围、规范司法救助金额度、丰富司法救助方式、建立内外协作机制、细化完善司法救助程序等路径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