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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墓葬常出土法律文书,此类文书与一般的个人著作有其不同处,最大不同点在于法律都是由官府制定,所以即使是随葬的法律文书,其抄录的原件也是从政府单位而来。在秦汉墓葬中常出现法律文书,似乎表示若墓主本身是基层官吏,则基层官吏有权或在政府的许可下,将自己使用或抄录备用的律令文书带回家中;若墓主不是官吏,则表示秦汉政府的律令文书,可供一般民间抄录并携回家中。随着墓葬不断出土,法律类文书也陆续增加,本文的目的为尝试解释秦汉墓葬中的法律文书和"以吏为师"制度的关系为何,通过统计与分析,说明二者之间存在的可能联系。就考古的发掘而论,遗址与古井出土者多属官署档案,出土数据丰富且多元,不局限于法律类而已。墓葬中的出土资料,可再以墓主的社会地位区分之,目前所见贵族阶层的陪葬物多为古籍佚书,少有法律类文书,但秦汉律令之出土,却多集中于基层官吏的墓葬。墓葬之随葬品当与墓主生前的职务、社会地位、喜好有关,因此基层官吏将其日常使用之律令文书随葬,应容易理解。只是基层官吏除了将律令置于身旁以备办公需求外,在"欲学法令,以吏为师"的制度下,这些律令或许还在此制度下作为教材,供"学室"中学童的学习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