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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是中国古代小说的创作意识之一。其中既有“为史补情”的目的,又有“为情补史”的动机。二者所“补”,既源自于对小说“史补”功能的清醒认知,复来自对“情”之本体地位的探究及诡谲多变特征的理解,同时缘于对先秦时期“道始于情”文化观念的自觉认同。在“补”中,既体现出对“情”之为“恶”观念的纠偏,也体现出导“情”入“正”,为“情”设“鉴”的创作用心。二者所“补”,既建构出“史”之于“小说”的渊源关系,又为二者的存在划定了等级地位的高下之分及审美趣味的雅俗之别,至此,我们完全可以将“小说”视作是“六经国史”之正统文化而外的“第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