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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流域进行水环境的一体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中国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有关的法律虽然已经确立了这一思想,但是还缺乏配套的机构设置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手段,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与解决将是中国今后水环境管理与相关法制建设的方向。本文以黄河流域为例,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流域水环境管理的立法与机构建设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