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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作为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变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在很多方面对上市公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国际上,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操纵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也广泛存在着“配股现象”、“微利现象”和“重亏现象”,而这些现象正是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操纵公司利润的反映。所以,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沪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以其年度净利润为切入点,分析了各上市公司在新准则实施后,对年度净利润进行差异调整的披露情况,并用数据验证了具有以上三大现象的特别处理公司和退市风险警市公司是否真正存在操纵利润的现象,从而有助与我国会计政策的更加规范,也为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