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为深入了解我市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加强对此类医院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方法 (1)调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2)市、区两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3)将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调查对象,抽查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边检查边指导;(4)统一制作使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