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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面也在快速的发展着。从目前看,我国经济的发展迅速,建筑物越来越密集,我们在建筑物里生活着工作着,所以建筑物的安全问题是我们首先得考虑的,设想建筑物失火,后果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因此在进行建筑设计中要首先重视消防设计。切实为大家的安全考虑。本文首先阐述了建筑消防设计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希望会对有关学者,专业指导学习,借鉴研究。
【关键词】建筑消防,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TU9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建筑消防检测中受检单位必须指派有专业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任务,如果非建筑消防专业的人员检测必然会出现漏测、错测等问题,倘若出现这些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同时,对于那些不具备检测资格、检测能力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法律上将不予承认。因此,在这方面应该做好一切监督以及杜绝造假行为。为自己负责,为每个公民的安全负责。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活动的性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检测。
1.鉴定性检测
此类检测包括竣工检测和每年一次的例行检测。检测的目的是确认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合格、完好,是否具备通过验收、检查的条件。这种检测应该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内容。
2.维护性检测
此类检测出于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的目的,查找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维修,确定维修的部位,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这是安装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身需要的日常检测,也是应邀的检测,应该属于商业服务行为。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
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问题
(一)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甚至有些工地由于工期紧,根本就不做试压和冲洗工作,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二)個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另外因塑料管道易损坏产生泄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水压的需要,故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三)市政给水能力不足,给水管网直径达不到要求。有些在小区和工业园区内的厂区,由于周边市政进水管网本身直径小(有的只有DN50)虽然小区或厂区本身消防设计符合要求,如双进水口,100mm以上直径环状给水管网,但由于先天不足,均无用武之地,检测时静压符合要求,但动压就不能达到要求了,基础建设跟不上,造成设置的消火栓成为摆设。
2.消防电源方面的问题
消防电源无法确保消防用电设备之需要。如未考虑消控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阀门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有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仅有一路高压供电;有的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进行,主要表现在:一是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时,保护层厚度不足30 mm。二是穿管明敷的消防用电线路,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或钢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三是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用电线路裸露,起不到保护作用;有的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未按国家规范要求在最末一级自动切换;有的消防用电采用树干式布线等等。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一)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二)在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水泵接合器止回阀方向装反;同时地下阀门关闭,窨井盖用水泥封死现象普遍存,造成火灾时无法打开和向消防管网内加压给水。
(三)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的重视程度不够, 对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员没有进行消防专业的培训, 施工专业水平不高, 造成不能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另外还有一些施工队为了利益, 不惜偷工减料, 造成消防设施在施工的过程中就存在缺陷, 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2. 专业消防工程监理的缺乏
目前的建筑工程建设, 其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均由土建监理来完成,而建筑消防工程贯通了建筑防火、水、电、暖通等多门学科, 系统达十余个, 涉及的消防产品几十个, 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这就要求工程监理除了熟悉土建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外, 还要非常熟悉有关消防工程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而一些监理单位缺少相关专业人员, 对消防工程未能进行科学的有效监理, 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给日后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隐患。
五、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1.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并严格按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要更改设计, 必须经过设计和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同意, 不能擅自更改。
2.对工程监理的要求
监理人员应加强有关消防规范方面的学习, 认真严格按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来监理消防工程的施工。对不按规范施工的情况, 坚决不能放其过关, 特别注意要随着土建施工进行预埋的隐蔽工程。
3.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4.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专业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
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发布通报的时间相符。同时,检测结束后检测企业人员与受检的建设单位负责人都应现场在原始数据上签字认可,必须杜绝指派非建筑消防检测问题的专业的人员签字,应该严格执行每一步检测任务。因为我们所做的就是给建筑物排除险情,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氛围。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消防设施在我国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因为在当前消防中介、检测检验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建筑消防检测工作必须在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直接监督,以此确保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6号)
[3]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
[4] GBJ16-19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关键词】建筑消防,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TU9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建筑消防检测中受检单位必须指派有专业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任务,如果非建筑消防专业的人员检测必然会出现漏测、错测等问题,倘若出现这些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同时,对于那些不具备检测资格、检测能力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法律上将不予承认。因此,在这方面应该做好一切监督以及杜绝造假行为。为自己负责,为每个公民的安全负责。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活动的性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检测。
1.鉴定性检测
此类检测包括竣工检测和每年一次的例行检测。检测的目的是确认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合格、完好,是否具备通过验收、检查的条件。这种检测应该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内容。
2.维护性检测
此类检测出于维护建筑消防设施的目的,查找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维修,确定维修的部位,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这是安装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身需要的日常检测,也是应邀的检测,应该属于商业服务行为。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
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问题
(一)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甚至有些工地由于工期紧,根本就不做试压和冲洗工作,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二)個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另外因塑料管道易损坏产生泄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水压的需要,故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三)市政给水能力不足,给水管网直径达不到要求。有些在小区和工业园区内的厂区,由于周边市政进水管网本身直径小(有的只有DN50)虽然小区或厂区本身消防设计符合要求,如双进水口,100mm以上直径环状给水管网,但由于先天不足,均无用武之地,检测时静压符合要求,但动压就不能达到要求了,基础建设跟不上,造成设置的消火栓成为摆设。
2.消防电源方面的问题
消防电源无法确保消防用电设备之需要。如未考虑消控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阀门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有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仅有一路高压供电;有的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进行,主要表现在:一是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时,保护层厚度不足30 mm。二是穿管明敷的消防用电线路,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或钢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三是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用电线路裸露,起不到保护作用;有的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的用电未按国家规范要求在最末一级自动切换;有的消防用电采用树干式布线等等。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一)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二)在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水泵接合器止回阀方向装反;同时地下阀门关闭,窨井盖用水泥封死现象普遍存,造成火灾时无法打开和向消防管网内加压给水。
(三)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的重视程度不够, 对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员没有进行消防专业的培训, 施工专业水平不高, 造成不能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另外还有一些施工队为了利益, 不惜偷工减料, 造成消防设施在施工的过程中就存在缺陷, 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2. 专业消防工程监理的缺乏
目前的建筑工程建设, 其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均由土建监理来完成,而建筑消防工程贯通了建筑防火、水、电、暖通等多门学科, 系统达十余个, 涉及的消防产品几十个, 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这就要求工程监理除了熟悉土建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外, 还要非常熟悉有关消防工程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而一些监理单位缺少相关专业人员, 对消防工程未能进行科学的有效监理, 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给日后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隐患。
五、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1.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并严格按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要更改设计, 必须经过设计和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同意, 不能擅自更改。
2.对工程监理的要求
监理人员应加强有关消防规范方面的学习, 认真严格按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来监理消防工程的施工。对不按规范施工的情况, 坚决不能放其过关, 特别注意要随着土建施工进行预埋的隐蔽工程。
3.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4.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专业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
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发布通报的时间相符。同时,检测结束后检测企业人员与受检的建设单位负责人都应现场在原始数据上签字认可,必须杜绝指派非建筑消防检测问题的专业的人员签字,应该严格执行每一步检测任务。因为我们所做的就是给建筑物排除险情,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生活氛围。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消防设施在我国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因为在当前消防中介、检测检验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建筑消防检测工作必须在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直接监督,以此确保其安全性。
参考文献
[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6号)
[3]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
[4] GBJ16-19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