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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将“十一五”规划中20%的降耗指标分解到各省和相关企业,其中下达给福建省的降耗幅度为16%,按本省200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6157万吨标准煤,相应的本省2010年能源消耗总量应控制在8千多万吨标准煤以内。尽管在“十一五”期间的降耗任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综合分析本省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本省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