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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全国第11个修订《条例》的省份。该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新增条款多数属于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