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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之友》2000年第2期刊登了崔建才先生的一篇“新《会计法》下无需再兴‘委派制、代理风’”的文章。作者引用新出台的《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揭示了新《会计法》与现行会计委派制‘代理制的矛盾,提出并论证了“再用这种委派制或代理制理财方式来进行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没有必要了”的论点。笔者认为,作者所揭示的实际矛盾的确存在.这一点在众多学者论证会计委派制与《公司法》是否冲突中就有所体现;但对于作者的论证过程和最终的结论,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一、产权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使会计委派制成为必要的制度设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