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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后体质量增加的影响因素。
方法对2016年1~12月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首次住院、单用抗精神病药(APD)治疗的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180例进行住院及出院后4个月的随访观察。分别测量身高、体质量及体质量指数,联合一般情况调查表、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阴性症状量表(SANS)、阳性症状量表(SAPS)和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的分量表-疗效总评(CGI-GI)进行综合评估。
结果体质量增加与抗精神病药的种类有关(χ2=37.3,P<0.01),其中以阿立哌唑及齐拉西酮对体质量的影响作用明显少而轻(χ2=31.1,P<0.01)。单因素分析显示与服药时间有一定相关性(F=4.92,P<0.05),各时点体质量增加与GⅠ评分无相关性,体质量增加在出院时与BPRS、SAPS减分值有相关性(r=0.079、0.092,均P<0.01),而随访期与SANS减分值有相关性(r=-0.063、-0.086,P<0.05或P<0.01);逐步回归分析显示,在α=0.05水平上,进入回归方程因素依次为:APD种类,最大服用剂量与服用时间的积,阴性症状,病前1年最佳功能水平。
结论控制年轻女性患者体质量增加具有重要的意义,选用适宜的APD,酌情调整维持治疗策略,改善阴性症状,提高个体社会功能水平为主要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