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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出现了严重危机,主要表现在基本养老基金账户入不敷出和预算赤字不断扩大。在该背景下,为了给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寻求改革的办法,支持和发展企业年金就是其中之一。企业年金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是现代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支柱。
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是各国在促进企业年金发展过程中关键性制度安排。发达国家经验证明,企业年金应该是国家政策和法律引导下发生的企业行为,运用免税、减税和延税等税惠方式可以激励雇主雇员双方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同时也是政府间接介入企业年金领域,引导企业年金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企业年金计划缴费、投资回报和领取养老金这三个环节可征税点征免税的不同组合在工业化国家都实际存在。文章选取14个工业化国家,对其企业年金税制模式及年金税制与公共养老金税制和个人养老储蓄税制对比后得出:我国在确定本国企业年金计划税收制度时,首先要权衡各种征税模式的利弊,然后还要结合本国国情,从企业年金计划需要给予刺激的力度、税收制度的一致性及财政的承受能力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
美国作为私人养老金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其相关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已形成了相当完整的体系。文章选取美国私有退休税制作为个案,对其私有退休金税制经济原理进行分析并介绍其税优政策内容。与美国相比,我国的企业年金计划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近年来,虽做了一些税收优惠的试点尝试,但并未形成全国性的相关税收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完善已成为阻碍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重大瓶颈。
文章在分析我国企业年金税制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企业年金税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据此从企业年金税制模式的选择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制度的建议。